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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及开展抗灾救灾

  1991年6、7月份,受冷涡低压和对流天气的影响,我省形成低温多雨天气,大部分地区降雨频繁,暴雨强度大。全省平均降雨量比历年同期多42%,北部地区多一到三倍。7月29日至30日受华北低压和9号台风的影响,我省中部、东部地区普遍降暴雨或大暴雨,三江平原降雨量超过200毫米。受降雨影响,嫩江、蚂蚁河、拉林河、牡丹江发生了大洪水。呼玛河、穆棱河发生了特大洪水。8月中旬由于丰满水库放水和嫩江洪峰的汇入,松花江干流发生了大洪水。哈尔滨段和佳木斯段出现了历史上第二次大洪水,哈尔滨洪峰水位高达120.09米,比警戒水位高1.99米,仅比1957年特大洪水低0.21米;佳木斯段洪峰水位高达80.21米,超过警戒水位1.21米。沿江18个县、市松花江支流大部分倒灌,村屯进水,土地被淹,有的地方一片汪洋。
    1991年的洪涝灾害突发性、多发性强,破坏性大,持续时间长,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据统计,全省受灾县(市)59个(进水县城13个),其中重灾县(市)31个,受灾乡镇878个,受灾村屯16117个,其中进水村屯3133个,受灾农户213.3万户,980.9万人,成灾人口745.3万人,转移和安置灾民47万人,因灾死亡44人;农田受灾5100万亩,成灾3926万亩,其中绝产1300万亩;水淹草原1350万亩,冲毁渔池5430处,冲毁渔池面积65万亩;因灾倒塌民房12万间,损坏民房33万间,侧塌公产房45万平方米,损坏公产房72.3万平方米;有8条铁路干线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冲毁森铁489.7公里;水毁公路19143处、5900公里,桥梁3994座,涵洞13667处,水利工程堤防778处,塘坝1422处,渠道4908公里,泵站、闸门等建筑物5240处,毁坏小型水库57座;损坏输电线杆1.26万多根、2542公里,通讯线杆2.34万根、3171.3公里。因山洪爆发、河流改道、河沙淤积,造成部分农田沙化,使一些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这场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41.7亿元。
    省委、省政府对这场特大洪涝灾害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抗洪救灾工作,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把防汛救灾做为当前第一个任务,各部门的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防汛救灾。7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动员全省人民紧急抗洪抢险令》,提出“动员起来,团结协作,迎战大洪水”的口号,并建立了省、地(市)、县(市)、乡(镇)四级党政领导负责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都分工包干到地、市,指挥防汛救灾。省直机关抽调300多名干部,(其中厅级19名,处级61名)组成18个包县工作组,到松花江沿岸18个市、县,协助当地党政抓抗洪救灾。省民政厅先后派出21个工作组,由3名厅领导、13名处级干部带队,深入灾区查灾救灾;抽调15名干部,组成包县工作组,到汛情灾情最重的依兰县,指导抗洪救灾,安排灾民生活。在省防汛指挥部成立了灾民转移安置组,制定了灾民转移安置方案,实行包干负责制度,将需要转移的47万灾民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区,并进行了妥善安置。
    为了抗洪救灾,恢复交通,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急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交通厅下拨263万元,用于抢修水毁交通设施、公路、桥涵;省粮食厅下拨救灾粮1700吨,解决灾民急需口粮;省物资厅下拨3310吨钢材、36800吨水泥、3150立方米木材、18000吨煤。
    各灾区以排涝为中心,加强后期田间管理,促进农作物早熟,力争受灾不减产或少减产。组织灾民进城镇或油田、林区,搞运输和基建、采伐、倒套子等劳动,增加收入。截止到10月底,全省灾区有120多万人投入了各项生产自救活动,生产自救收入已达7269万元。
    为了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邵奇惠、省委副书记马国良、副省长陈云林、杜显忠、孙奎文等领导同志先后深入到青冈、明水、尚志、牡丹江、佳木斯等市县灾区,检查救灾工作,了解灾民生活,慰问受灾群众,并现场办公解决救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省民政厅先后4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灾民越冬生活安排问题,先后派出13个工作组深入到全省13个地、市、34个重灾县(市),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帮助灾区解决实际问题。1991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救灾款7000万元,省民政厅下拨救灾捐赠款1214.5万元,为灾民购买口粮7500万公斤,修复倒危房屋10万余间。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大力组织抗灾救灾,城乡各界人民广泛开展救灾捐赠,国家及时下拨大量救灾款,解决了灾民生活急需。因此,大灾之年,全省社会稳定,灾区治安状况良好,没有出现冻死人,饿死人和灾民外流现象。(民政厅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