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1991年夏季,安徽、江苏等省发生了历史上等大洪水灾害。我省大部分地区也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战胜灾荒,全省广大群众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人人争先为灾区献爱心。党政军机关干部带头捐赠,有的干部、职工把一个月的工资全部捐出;国营大企业主动捐赠巨款,省农场总局和大庆石油管理局分别捐款200万元和100万元;一些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慷慨解囊,为灾区捐款捐物。省市文艺、医务和企业等各界人士不畏酷暑举行义演、义诊、义卖,为灾区募集资金。捐赠活动高潮持续40余天,零星捐赠持续到1991年底。自1991年7月19日至12月31日,全省统计共接收各界捐款5954.5万元,其中汇往国家减灾十年委员会709.1万元;汇往南方灾区404.9万元,省内各市、县自捐自用3626万元;省民政厅分期下拨救灾捐款1214.5万元,分配到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市、松花江、绥化地区的重灾市、县。救灾捐款除用于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口粮救济、防疫治病,主要用于解决灾民倒危房的修复和低洼易涝、泄洪区内的水淹村屯搬迁。全省各地共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的物资折合人民币2696.9万元,其中用于本省的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2320.9万元;发往安徽、江苏灾区的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376万元。全省共有250万人参加了捐赠棉衣、棉被活动,共接收捐赠的御寒衣物214.5万件,下拨给51个受灾县(市)、146个乡镇、40.6万户灾民、贫困户,有178.8万人得到了救灾捐赠衣物,人均1.2件,灾区群众无限感慨地说:“这样大的灾年,我们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多亏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民政厅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