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果
1991年,佳木斯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全市38项科技攻关项目和25项星火计划已顺利实现。在国家科委举办的全国星火博览会上,获金奖5项、银奖4项、优秀奖20项;在印度尼西亚举办的中国实用新技术、新成果展览会上,获金奖2项,银奖2项、优秀奖10项。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有所提高,改善办学条件和职业教育工作分别被评为全省先进市。文化工作取得可喜成果。涌现出一批优秀剧目和文艺人才。话剧《那个燃烧的大冬天》晋京演出被列入“文华奖”候选剧目;小品《雀儿山》、《楼上楼下》分别获全国环保戏剧电视大奖赛二等奖和全国喜剧小品选拔赛专业组一等奖及演员奖。卫生保健医疗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卫生文明城复检中,晋升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率分别稳定在6.34%0和94.31%,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体育运动蓬勃发展,在全国和全省比赛中共获金牌33.5枚,银牌26枚。双拥工作有新发展,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侯凤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