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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春:塔河县1991年工作

塔河县1991年工作
    
     塔河县常务副县长 杨恒春
    1991年是塔河县发展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七一”特大洪水使全县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县城内平均水深2.5米,最深入达5.5米,大量房屋及生产生活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3115户,56229人受灾,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达22576万元,灾情十分严重。但是,全县人民没有被灾害吓倒,在省、地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坚定信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夺取了抗洪救灾恢复重建的重大胜利,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35432万元,比上年增长5.8%;国民收入实现24512万元,比上年增长1.2%;财政收入完成4363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农业总收入达1041万元,人均收入105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7%。
    积极抗洪抢险。根据省地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我县6月25日召开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会后全面展开了抗洪防汛工作。6月29日下午接到地防指明传电报后,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落实抗洪抢险方案。30日上午和晚7时,分别召开了县防汛成员会议和镇内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成立了两套班子,一套抓抢险固堤,一套抓组织群众转移,迅速展开了防大汛抗大灾工作。7月1日12时,地区行署专员王汉忠、副专员王宗孝、刘静一,军分区司令员汤宝印等乘直升飞机到塔河,下午,地委副书记王永库乘车到塔河,地区领导亲自察看水情,检查抢险固堤,督促群众转移,并就抗洪抢险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经过军警民昼夜奋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水灾损失。
    全力救灾复建。7月2日洪水刚刚回落,我们就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重新调整了抗洪救灾指挥部,由县六大班子领导任组长,抽调90多名科级干部,组成15个工作组,全面进行抗灾自救,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从7月3日开始,调集机械60台,人力400多人,军警民奋战12昼夜,抢修冲毁堤坝决口10处,完成土石方9.3万立方米,将塔河镇呼玛河大堤基本修复。二是坚持不冻饿1人的原则,对灾民进行妥善安置,在广场架帐篷90座,使1800名无家可归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同时,为受灾群众发放救济款227.3万元,行李1500套,粮食52万斤及必要的炊具等生活用品,集中14台水车供水,保证了灾民基本生活的需要。三是成立了十几个医疗队巡回医疗,共诊治病人12300人次,环境消毒覆盖面达80%以上,饮水消毒100%,清除垃圾7300余车,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发生。四是保证了大中专及技工校考试工作如期进行。五是积极抢修水毁道路,桥涵和供电、供水、通讯设施,尽早恢复了供电、供水、交通、通讯,确保了救灾复建的顺利进行。六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组成小分队深入灾区巡逻,严防趁水打劫。水灾期间,全县刑事治安事件都比上年同期下降,社会秩序井然。七是在抓好救灾的同时,狠抓恢复生产工作,集中力量加强木材调运和清欠,洪水过后的第五天就开始装车,镇内各企业都陆续恢复了正常生产。八是从7月1日开始全力抢修和新建居民住宅。克服了资金短缺,建筑材料靠外运,货源紧张,施工期短,阴雨连绵,道路不通等困难,在地区救灾复建工作组的帮助下,把复建当作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奋斗,修缮住房2183栋,468432㎡;新建住宅168栋,43932㎡,并在入冬前全部搬入住房,使全县受灾户都有保暖的住宅,安全越冬。
    1991年,我们县经住了特大洪水灾害的考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更加繁重,困难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为振兴塔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