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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取得新进展

1992年是我省执行国家批准的第二个三年(1991~1993)农业综合开发计划的第二年。截至年底已全面超额完成了国家批复的1991、1992两年的开发任务,共完成低产田改造520.66万亩(其中旱改水139.72万亩),占计划的96.41%;开荒91.73万亩(其中直接种水田29.3万亩),占计划的85.52%;改善灌溉面积34.94万亩,占计划的106.92%;改良草原75.82万亩,占计划的82.79%;植树造林43.45万亩,占计划的103.85%。
    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预期到位,为开发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证。截至1992年底累计实现投资68573.64万元,占计划的96.73%。其中国家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基金17858.97万元,占计划的93.15%;农业银行贷款16338.62万元,占计划的80.01%;地方财政匹配7208.18万元,占计划的92.85%;企业自筹1294.79万元,占计划的96.19%;群众自筹10289.46万元,占计划的92.96%;不计入投资总额的农民投劳464.67万个工日,占计划的96.8%
    
    1992年是我省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的关键时刻。不仅开发规模从三江平原扩展到松嫩平原,立项开发小区和耕地面积成番论倍地增长,而且开发的质量、速度和内含都较第一期有所提高、加快和丰富。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开发范围扩大。由第一期的6个市、28个县(市)、62个国营农牧渔场的共120个开发小区,发展到12个市(地)、59个县(市、区)、96个国营农牧渔场的202个开发小区。开发区总面积、耕地总面积、农业总户数和总人口,都较第一期有了大幅度增长。二是高产作物面积增加。由于旱田改水田、开荒种水田和改善灌溉面积的扩大,促进了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使高产作物面积在原有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2个百分点。三是林地面积增加。由于开发区超额完成了植树造林任务,林业产值比开发前增长22.6%。四是牧渔业产品产量增加。整个开发区肉牛增加3.5万头,比开发前增长23.5%;奶牛增加0.72万头,比开发前增长8.3%;绵山羊增加6.04万只,比开发前增长21.1%;猪增加11.06万头,比开发前增长23.9%;禽增加26.08万只,比开发前增长3.8%;养鱼水面扩大3.08万亩,水产品产量增加19.8万吨,比开发前增长41.6%。五是农业基础设施增强。新建排灌站186处,装机容量10537千瓦,打机电井8150眼,架设农电线路353.9公里,整修农田道路922.6公里,修建桥675座、涵5015座、闸1302个、田间其它构造物260座,完成农田渠系长度达7939.8公里,动用水利土方4523.6万立方米,购置农机具7282台件,建畜禽舍6.62万平方米,粮食晒场24.12万平方米。六是大力兴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在重点开发区总共投资1650.1万元,兴建了25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多数已初具规模,开始营运,收到效果。同时带动地市县场也相应地建立起一批工程施工、材料和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销售、科技培训等服务组织。七是贫区贫户脱贫致富的步伐加快。有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8个重点贫困县的11个项目区,经过开发建设,1992年实现农业总产值7800万元,比立项开发前增长157%,农业总收入达9740万元,比立项开发前增长130%,人均收入794元,比立项开发前增长180%。八是粮豆薯产量和商品量增加。1992年粮食平均单产达276公斤,比1989年增长28.4%,粮豆薯总产达20.7亿公斤,分别比1991年和立项开发前增长35.3%和80%,粮食商品率达55.1%,比立项开发前增长7.4%。九是农村社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收入增加。1992年全省农业开发区社会总产值达28.6亿元,分别比1991年和立项开发前增长115.2%和153.8%,1992年农民人均收入达1030元,分别比1991年和立项开发前增长41.1%和45.9%。十是抗灾能力增强。农业开发项目区由于采用水利、机械、生物等工程的综合性治理措施,生产条件改善,生产力水平提高,抗灾能力普遍增强。宝清县地河开发小区,在1991年三江平原遭受的洪涝灾害中,是远近闻名的重灾区域,当年8月省委书记孙维本等领导同志到此视察时,农田积水平均达1米深以上,秋后粮食平均亩产仅2公斤。1992年立项搞开发,春、夏季抢修起强排站2座,完成田间构造物12座,修干支渠12条,动用土石方36万立方米,抗御了8月份24小时一次降雨80多毫米的洪涝灾害,使秋后粮食总产达207.5万公斤,卖商品粮37.5万公斤,农业总收入40万元,人均收入超过400元,实现了一年受灾一年恢复。
    我省1992年农业综合开发所以能较好地全面完成各项开发任务,取得较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主要是由于继续坚持贯彻了国家规定的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结果,是贯彻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方针的结果,是农业开发项目严格按科学规划组织实施和进行管理的结果。1991年和1992年的开发,为1993年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二期三年开发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使整个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正沿着“两高一优”的农业发展路线健康推进。(特邀撰稿人:柳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