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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处理班显尧等六名严重违法违纪党员领导干部

省纪委发出关于伊春市原桃山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办事处专员班显尧等六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班显尧原任桃山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办事处专员(副处级),1987年以来,其父子共贪污703918元,行贿48000元。中共伊春市委决定开除其党籍,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黄可祥曾任桃山林业局副局长,1989年行贿20000元,中共桃山森业局党委决定给予黄可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申勇原任黑龙江省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经理(副处级),1989年以来,申勇为亲友经商,挪用公款380000元,弄虚作假,谎报盈利,造成亏损667000元,中共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局长办公会决定,给予申勇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叶福东原任哈尔滨粮油机械厂副厂长,1988年6月收受贿赂7000元,中共哈市道外区委决定给予叶福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崔育曾任哈松林钢木家具厂党支部书记,1990年11月任哈松江罐头厂党委副书记(副处级),他在任哈松林钢木家具厂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三次收受贿赂11000元,中共哈市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刘志超原任松花江林管局哈尔滨木材转运站主任(副处级),刘志超收受贿赂共3.26万元,中共松花江林业管理局委员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省纪委要求,县以上纪委都要对学习贯彻本通报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并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解决党员干部的不廉洁问题和违法乱纪问题。(张 伟 刘善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