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至三十一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2年2月25日至28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修正案》;作出了《关于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关于接受谭方之、赵文洲辞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绍文《关于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生《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王军《关于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说明》。还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民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玉北做的“关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槐隆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修正案》的说明”,省司法厅长胡成全做的“关于全省“二五”普法启动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二年工作要点》。会议还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等55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杜显忠、戴谟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办、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2年4月24日至28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省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领导成员的决定》、《黑龙江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设区的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会议初步审议了《黑龙江省罚没执行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草案)》、《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草案)》、《黑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草案)》。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军《关于调整省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领导成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农牧渔业厅长王恩山关于《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正案的说明和关于《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体改委副主任宋士合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法》,推动大中型企业改革开放情况的报告;省旅游局长张庆和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卫生厅副厅长刁文生关于全省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交通厅厅长赵阳关于省公路条例和省公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炳仁关于 《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动迁管理细则》、《齐齐哈尔市渔业管理细则》的说明;省人大城建委员会秘书长李鹤年关于《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动迁管理细则》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农林委员会秘书长商立生关于《齐齐哈尔市渔业管理细则》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做出了《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动迁管理细则>的决定》、 《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渔业管理细则>的决定》。会议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在本次会议结束时做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副主任王军、何首伦等57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杜显忠、孙魁文、周铁农,省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顾问,省人大各办、厅、室负责人、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2年6月6日至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罚没执行管理暂行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黑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会议初步审议了《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草案)》。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玉虎关于《黑龙江省罚没执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文关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城建委员会秘书长李鹤年关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秘书长徐脉庆关于《黑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农委主任张焕忱关于《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省人大副主任何首伦等43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戴谟安、周铁农,省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顾问,省人大各办、厅、室负责人、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2年8月14日至18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黑龙江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做出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扩大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征(拨)用土地审批权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一九九一年决算的决议》。会议初步审议了《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草案)》。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鹏关于《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秘书长徐脉庆关于《黑龙江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槐隆关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人事委员会秘书长黄来运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和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省人大农林委员会秘书长商立生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扩大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征(拨)用土地审批权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政府副省长周铁农关于全省治理“三乱”工作的报告、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兴关于1991年全省财政决算和1992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张福如关于黑龙江省199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莲花水电站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省外事办主任王耀臣关于我省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发展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才起关于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于万岭关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哈尔滨第三届边境地方经济贸易洽谈会情况和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两院”和党群口办理的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等56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戴谟安、孙魁文、周铁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顾问,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2年10月22日至26日在哈尔滨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四大精神:通过了《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规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方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补充规定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镇房产纠纷仲裁条例>的决定》。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经伦大于<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桐年关于《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福春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规定(草案)》的说明,省物价局副局长王宇光关于终止执行《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补充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城建委员会秘书长李鹤年关于《哈尔滨市城镇房产纠纷仲裁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玉虎关于《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计生委主任王溯源关于《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计委副主任张文科关于我省引进和利用外资基本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科教兴省办公室主任朱典明关于科教兴省实施情况的报告、省公安厅副厅长佟宝才关于反盗窃斗争的情况的报告、省法院院长唐兰亭关于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加强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拟任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做的供职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杨志海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宋士合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刁文生为省卫生厅厅长,张毅为省监察厅厅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在会议结束时做了“学习贯彻十四大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讲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等56人出席了会议。省长邵奇惠,副省长陈云林、戴谟安,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顾问,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各办公厅、室负责人,省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2年12月8日至10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条例》。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桐年做的关于《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体改委主任宋士合做的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经伦做的关于对全省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省农委副主任赵羽做的关于今年全省农业生产情况的报告以及省水产局局长王存贵做的关于黑龙江省渔业生产情况及《渔业法》和《黑龙江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首伦等55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杜显忠、孙魁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顾问,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省辖市、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993年1月7日至8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绍文做的关于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军做的关于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省八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和两个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提交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交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等59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丛福奎、孙魁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赵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