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人民代表换届选举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及中央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指示精神,我省从1992年8月开始,对出席全国人代会、省人代会和全省设区市人代会的人民代表,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到1993年1月17日全部结束。
这次换届选举共选出我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1名。其中:工人代表20名,占15.2%,农民代表19名,占14.5%;干部代表39名,占29.8%;知识分子代表30名,占22.9%;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归侨代表23名,占17.6%;共产党员代表81名,占61.8%;少数民族代表23名,占17.6%;妇女代表32名,占24.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72名,占55%;上届代表连选连任的41名,占31.3%;平均年龄为52.4岁。
选出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5名(注:选出后不久,病逝.1名,意外死亡1名,现实有代表603名),其中工人代表73名,占12%;农民代表45名,占7.4%;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归国华侨代表95名,占15.7%;干部代表285名,占47%;解放军代表22名,占3.6%;共产党员代表419名,占69.4%;少数民族代表90名,占14.9%;妇女代表128名,占21.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373名,占61.7%;上届代表连选连任的有140名,占23.2%。
选出新的一届设区的市人大代表3162名。其中:工人代表474名,占l5%;农民代表316名,占10%;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归侨代表316名,占19%;干部代表1354名,占42.8%;解放军代表52名,占1.6%;共产党员代表2135名,占67.5%;少数民族代表420名,占13.3%;妇女代表734名,占23.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656名,占52.4%;上届代表连选连任的有1161名,占36.7%。
这次换届选举,产生了省和设区市的国家机关新的领导班子成员。其中,选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8名,秘书长1名,委员54名;省人民政府省长1名,副省长7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选出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0名,副主任71名,秘书长10名,委员252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市长10名,副市长65名;设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0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名。(赵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