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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召开第三次政府法制理论研讨会

省政府法制局、省经济法研究会共同召开的全省第三次政府法制理论研讨会,于1992年11月3日至5日在七台河市举行。各地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及部分论文作者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72篇,其中28篇在大会上作了交流。
    会议对今后如何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要把它当作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工作,切实提上日程,加强领导。二是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我国法制建设的特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使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立法、执法、复议、应诉等实际工作,抓住重点,由浅入深,逐步开展,扎扎实实地把我省的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推向前进。四是要扩大研究队伍,努力做到上下结合,专群结合。要发动各级、各部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开展研究工作,还要吸收各类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参加研究工作,以扩大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成果。五是要在普及的基础上,注意抓提高。要注意提高理论素养和写作水平,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使理论研究工作上一个新水平。(吉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