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工作会议在哈市召开
全省法院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于1992年4月9日在哈尔滨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省各行政市地、农垦、林业、铁路部门的中级法院院长及计委、财政部门的负责同志。省委政法委书记谢勇、副省长陈云林,最高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蒋福康、省财政厅厅长赵吉成、省计委副主任于叔曾及省建委、省土地局等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副省长陈云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传达了全国法院“两庭”建设会议精神,座谈讨论了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工作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省法院系统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了我省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在五年内完成,人民法庭建设在三年内完成的规划目标。会前,省高级人民法院汇同省计委、省建委、省税务局、省土地管理局共同落实解决了“两庭”建设的3个具体问题。一是将全省法院的“两庭”建设纳入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八五计划”;纳入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纳入当地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二是明确了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地址要选择交通便利、周围环境适宜,与其它建筑物相对独立并留有发展余地的地区。三是解决了法庭建设投资适用O%税率问题,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免收征用土地管理费和城建配套费。(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