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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取得进展

1992年,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进展迅速。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全省19个中院都成立了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有些基层法院还单独建立了少年刑事审判庭。全省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部设少年法庭的有87个,由法院审判干部与特邀陪审员组成的少年犯合议庭103个,专职少年法庭审判干部429人,从各级教委、妇联、工会、共青团聘请的特邀陪审员849人。由于法院工作主动,少年法庭的工作在全省各地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及有关方面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对少年进行帮教的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1992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三批对各中院及基层法院的240名少年法庭的专职审判干部进行了培训,一些中院也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少年法庭人员进行了培训工作。有的法院还注意培训了自己的工作典型,总结经验,交流推广。1992年全省共判处少年犯1398人。其中判处缓、免刑的440人,占判处人犯总数的31.5%。总判处人犯比1991年下降9.3%,处缓、免人数比1991年提高7.9%。(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