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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首次颁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荣誉证书证章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基层院、分市院、省院三级检察机关的认真摸底、审核及审查,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为全省检察系统621名长期献身检察事业的老同志颁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荣誉证书证章,并于1992年1月20日在哈尔滨市和平会堂举行了黑龙江省首次颁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荣誉证书证章仪式,为驻哈检察机关的110名同志和非驻哈检察机关的13名代表颁发了证书证章。全省各分、市院检察长及驻哈检察机关近500人参加了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政法各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为获证书证章人员颁奖。(程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