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为兰西县司法局记集体一等功
1992年12月7日,司法部做出决定,为兰西县司法局记集体一等功,表彰兰西县司法局为兰西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1985年以来,兰西县司法局把司法行政工作深深扎根于基层,牢固树立“基层活,全局活,基层强,全局强”的思想,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的法律服务所,全部达到部颁标准,法律服务所为180家乡镇政府和村级合作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协办公证74943件,诉讼代理240件,非诉讼代理3501件。为集体和个人追回欠款378万元,避免经济损失757万元;他们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指导人民调解委员在纠纷高发期、多发区进行专项治理,并总结出超前预防民间纠纷“六个清”的经验。1985年以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使“民转刑”等激化事件控制在人口的五万分之一以内。他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因地制宜拓宽律师、公证业务,以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主动介入经济建设。结合本县实际积极开展亚麻、烤烟购销合同和计划生育合同公证,为解决农用机械买卖难的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小四轮拖拉机赊销合同公证,方便了农民群众。律师为县政府等64家单位担当常年法律顾问,清理欠款2225万元,使6家企业起死回生,为31家企业解除了债务链的困扰。他们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五”普法期间率先进行农民普法试点,为全省农村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被省委授予全省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县“一五”普法普及人数达25万多人,考试验收合格率为87%,提前一年半完成了普法任务。“二五”普法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两本书学习已经结束,专业法学习已在全县各行各业全面铺开,依法治理的局面正在形成;他们狠抓标准化司法局建设,以奋发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县司法局盖起600平方米的办公楼,各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办公用房达到两间以上,并配备电话,对讲机和摩托车。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队伍弱、办公无房舍”的落后面貌,在我省第一个建成标准化司法局;他们从严治警,建设一个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一支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1985年以来,受到88次表彰,受奖人数122人次,局领导班子三名成员分别荣立一等功,二等功,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赵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