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哈召开
1992年1月20日至24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各市、行署,森工、农场总局司法局局长、办公室主任、省直劳改、劳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委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1991年工作,部署1992年任务,表彰奖励目标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立功创模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先后交流典型经验24个,有9名同志进行了大会发言,有37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7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72名个人受到记功和表彰奖励。
胡成全厅长代表厅党组做了工作报告。他对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过去的一年里开展的以“清欠”为重点的法律服务会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县(区)司法局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满意在基层”和“马上就办”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还着重部署了1992年的六项工作任务。一是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实现我省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三是全面开展“二五”普法工作,为我省实现“三个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以提高改造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主攻方向,促进劳改、劳教工作稳定、提高。五是狠抓县(区)司法局标准化建设工作,选准突破口,落实责任制。六是把干警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副省长杜显忠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司法行政机关1992年要做好巩固、提高、发展、创新的工作。(赵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