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发区建设健康发展
截止1992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开发区21个。其中,国务院批准的边境经济合作区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边境经济合作区10个,韩国投资开发区1个。全省各类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36.5平方公里,启动面积35.75平方公里。到1992年底,全省开发区基础设施实际投资38734万元,招商实际投资95370万元。
我省最早辟建的开发区是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他开发区是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定》发表以后陆续辟建的。在我省三千多公里长的边境线上,分布着12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初步形成了沿边开放带。而位于区域中心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城市,则依托较好的投资环境和较强的经济实力,招商引资,进行经济技术开发。开发区作为全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其布局来看,基本形成了以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以黑河、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为窗口,以沿边其他边境经济合作区为前沿,以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开发区为骨干的扇形网络。
从全省开发区建设情况看,有如下几个特点:1.结合本地的实际,突出自己的特色搞开发。如黑河等边境县(市),依托地缘优势,借助口岸,以边民互市贸易和旅游为先导,以内联为重点,发展出口加工业和第三产业,以期构造贸旅工型经济结构;绥芬河则充分利用其在满洲里—哈尔滨—绥芬河—海参崴大通道中的重要地位,以铁路、公路、机场改造建设为重点,大搞商、贸、旅游业,使绥芬河成为连接欧亚的国际枢纽。2.规划布局与母城有机结合。各类开发区都规划了新建区,新建区面积大体在2~10平方公里。规划的开发区非常重视选址工作,基本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量力而行,小块启动,以项目带开发,滚动发展”的原则。如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开发区的新建区基本可发展成为母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设可成为母城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窗口。3.制定优惠政策,增强开发区的吸引力。这是开发区启动的重要环节。各类开发区都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了若干条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除涵盖了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外,有些规定比国家的政策更宽松、优惠,更具吸引力。4.成立开发区管理机构,并采取灵活的管理方式。各类开发区都成立了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办公室,下设若干管理机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办公室一般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政府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多采取介于政府行政管理和企业化管理之间的半行政半企业化管理的方式。5.指导思想明确,有较强的“特区”意识。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的“特区”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它是各地经济发展上新台阶的生长点和辐射源,对外开放的“窗口”,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开发区的成功与发展将有力地带动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曹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