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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实行非经营性收费收据

1992年6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罚没执行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全省罚没管理工作已经纳入法制化勒道。为加强罚没收入管理,全省统一了非经营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结束了过去票据管理混乱局面,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保护了合理合法收费,1992年全省罚没收入达2亿元。(曲 伟 唐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