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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全省城乡投资环境

1992年,省建委按照年初提出的以强化规划控制和全面推行综合开发为手段,推动城市“规则上深度、建设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产业政策,深入改革城市建设体制,采取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组织城市各项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各市在建设住宅和其它各类房屋的同时,配套建设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了城市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条件。各市人民政府还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十四条”政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发挥“筑巢引凤”效应,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沿江、沿边、沿线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全省城市化进程。1992年全省完成14个市县总体规划的修订、评审和2000公顷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城市供水总量增加6570万吨,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增加185公里,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增加500万平方米,城市燃气用户增加8万户,城市高级、次高级道路面积增加130万平方米,城市环卫车辆增加72台,城市垃圾粪便害处理厂(场)增加5座,城市植树550万株,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购置、更新360台。城市基础设施总体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
    村镇建设以促进贸工农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为方向,结合灾后重建,调整村镇布局,加快农民建房和集镇建设的要求,省政府鼓励农民建房的政策得到具体落实,农村规划和建房质量不断提高,农民建房砖瓦率明显上升。一些县镇制定优惠政策,调动了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的积极性。肇东、兰西等(市)县率先兴办农民技术开发区和乡镇企业开发区。1992年全省完成47个乡镇城总体规划编制和106个集镇建设规划工作,调整完成1640个村屯规划,新建农民住宅80230户、生产用房24.4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60825万平方米,增加自来水用户60209户,铺装道路12831个,树立典型集镇54个、典型村屯235个、样板房2150栋,并完成62个受灾村屯的重新选址和规划区的重建工作。(于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