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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1992年,省建委组织了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定量考核。考核坚持推荐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经过考核,哈尔滨市被授予“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称号。佳木斯市、阿城市分别荣获全省地级市第一名和县级市第一名,受到建设部通报表彰,由建设部颁发了奖状。(于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