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9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

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抓住机遇,推动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这一天,省和哈尔滨市联合召开了环境与发展誓师大会。省环保局和省委宣传部、共青团联合发文并组织了省、市新闻、文化教育等单位共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庆祝宣传活动,省人大和省政府领导分别发表电视动员讲话。省环保局领导还在电台就全省环境保护面临的有利形势和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答记者问和专题讲话。利用天鹅艺术节安排环保文艺专场演出。全省各地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环境宣传活动,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
    落实关于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的实施意见。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由两办转发的外交部和国家环保局《关于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情况及有关对策的报告》下达后,省局和各地环保部门都积极认真地组织学习,讨论研究了具体的贯彻落实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22日行文并向全省各级政府转发了省环保局关于贯彻中办发(1992)7号文件意见的报告。
    二、“环保靠政府”的运行机制不断深化。今年全省的环保计划,从省到市县都纳入了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政府进行综合决策时都保证了环保部门参与,环保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各级政府的环保职能得到加强。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会议上,十城市主管市长首次签定了环保目标责任状,明确了1992年省辖十城市市长环保目标。下达了四个行署、农场总局系统环保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从1992年开始,多数地市及所辖的县把自然保护和乡镇企业环境管理目标任务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制中,依靠政府,强化了自然保护工作。
    1992年全省“科技兴环保”着眼于科技成果的推广,有7项被确定为国家最佳实用技术。
    三、推行环境管理八项制度取得了新成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收费三项老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卓有成效,“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排污收费额达到8300多万元。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等五项新的管理制度已在全省普遍推行。
    四、环境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松花江水系黑龙江省水环境质量补充标准及水域功能区划》和《松花江水系黑龙江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经省政府授权于1992年发布实施。各地、市、县也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刘志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