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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环保工作办成十件实事

1992年,全省共安排十件环保工作实事:一是“三废”治理。完成总投资50万元以上治理项目20项。实际完成22项,完成投资2725万元。二是增加烟尘控制区。省辖十城市1991年建成烟尘控制区20个,总面积370.9平方公里,1992年底建成烟尘控制区总面积402.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31.6平方公里。三是扩大集中供热面积。省辖十城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98万平方米,比目标增加58万平方米。四是新创噪声达标区。1991年底全省在21个城市中建成180个噪声达标区,面积达178平方公里。1992年省辖十城市又创建15个噪声达标区,面积达50平方公里。五是主管省长与省辖十城市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六是制定占全省污染负荷6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治理方案,并开始组织实施。七是抓好12个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庆安、木兰、绥化、望奎、海伦、桦南、拜泉、杜蒙、克山、甘南、延寿等县市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试点,试点县占全省69个县市的1/3左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目标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八是举办省级培训班8个,共培训各类环保干部536人。九是完成10个调研题目。十是颁布了一批环境法规、标准。(刘志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