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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路交通工作综述

1992年,全省交通工作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依靠群众、依靠地方、动员全社会力量办交通;坚持科教兴交通;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1992年全省征收公路养路费、养路附加费、车购费、运输管理费、客运附加费和过路过桥费计划为7.14亿元;实际征收8.76亿元,其中:养路费及养路费附加超计划征收1.06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7.9%;车购费超计划征收3735万元,为年度计划的439.5%;运管费超计划征收900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20%,客运附加费完成年度计划;过路过桥费超计划征收1千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38%。
    二、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计划。1992年重点工程建设共安排“五路两桥”七个项目(即:哈尔滨—大庆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宁安牡丹江大桥;林甸至齐齐哈尔公路;佳木斯—鹤岗公路;横道河子—虎峰岭公路,绥芬河—绥阳公路;齐齐哈尔嫩江大桥),完成投资3.37亿元。截止年底,哈尔滨—大庆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宁安牡丹江大桥已建成通车,投放使用。其它“四路—桥”重点工程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特别是哈尔滨至大庆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以其里程长、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而在全省引起非常大的震动,哈大路的建设不仅锻炼了队伍,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施工经验,更主要的还在于哈大公路的建设,对加快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提高公路交通在振兴全省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全省县以上好路率和综合值超额完成计划,好路率达到76%,超计划7.04%,综合值达到76.3,超计划3.58%。这是在1991年遭受特大洪水袭击,公路、桥涵水毁非常严重,1992年的遗留问题比较多的情况下,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和广大养路员工通过狠抓早春养护,推行全面养护和科学养护,克服重重困难,确保公路畅通,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地方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同步发展,全面超额完成计划。共新建路基3672公里,超计划187%;新建、改建路面1921公里,超计划27%;新建、改建桥梁134座,超计划150%;修建涵洞895道,超计划52%;新增晴雨通车里程1200公里,超计划20%;打通了66个不通公路的村,超计划35%。
    四、坚持放管结合,加大运输市场改革开放的力度。1992年,全省在加大运输市场改革开放力度的同时,注重抓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促进了企业扭亏增盈。到1992年末全省已有27户亏损企业效仿五常的做法,实行租赁经营,均收到明显效果。据统计,截止1992年底,全省国营专业运输企业,亏损户25个,比去年同期下降19%,亏损额27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5%。
    公路运输生产全面增长,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全省公路运输货运生产完成2.05亿吨,58.44亿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2%和1.3%;全省公路旅客运输完成1.40亿人,55.31亿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1.2%。运输基础设施全年共完成投资2517万元,建成县级以上客运站2处,客运分站13处、客车库、保养场19个。
    五、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全系统连续四年保持文明建设先进系统光荣称号,有77个单位进入省、部级文明单位行列,系统文明单位达863个,占应建总数的78.6%。“四职三优”活动获得省优胜单位称号。(罗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