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机关实现由行政管理型向经济实体型转变
省供销社按照“一社两体”改革设想大胆实践,一方面加快改革步伐,把省社办成经济实体,一方面加快职能转变,把省社办成经济联合体。自1988年以来,先后在1988年、1992年初、1993年初实施了三次重大改革举措。经过改革,省社机关处室已由17个减到5个,管理人员由202人减到55人,机关人员一身多职,一职多能,较好地完成了原200多人承担的行业管理等工作任务。以机关分离人员为主,先后创办了国外易货贸易公司等6户新企业,都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每年实现利润超千万元。其中,国外易货贸易公司1992年对独联体等国家易货贸易额达7500万瑞士法郎,居全省第四位。在办好这些新企业的同时,还强化了省联社的自身经营,成立了黑龙江省供销合作企业总公司,与省供销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体制。成立了国际贸易一部、二部、房地产开发部、生活服务公司等经营机构,全方位开发国际市场和新的业务领域。总公司还实行了一系列新的管理体制,即变干部任命制为聘用制,变行政领导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变机关结构工资为企业岗位技能工资;老企业逐步向新机制转换,新办企业一律效仿“三资”企业管理办法等。目前,总公司自身业务经营已经起步,并正在按企业化模式投入运营。(高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