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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开始起步

根据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和省委六届八次全体会议关于“要逐步建立以遍布城乡的粮食初级市场为基础,以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国家级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为龙头的粮食市场体系”的部署,我省三级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开始起步。一是大力发展粮食初级市场。初级市场分为两个层次,县以下的乡镇和有交易习惯的乡、镇和大中城市的区,以粮管所和粮店为依托,建立集贸市场,组织调剂粮食余缺和品种串换,做到购销两便;市县建粮食交易市场,既搞批发又搞零售,开展代购、代销、代运、代储、代结算等业务。全省有9个以粮为主的集贸市场,13个市县交易市场。二是有计划地组建粮食区域性批发市场。在我省麦豆、玉米、高粱、水稻、杂粮等集中产区,按商品流向,有计划地建立跨越行政区划的区域性批发市场。已建成的有绥化地区批发市场、佳木斯麦豆批发市场、齐齐哈尔粮食批发市场、肇东玉米批发市场、肇源红高粱批发市场。区域性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同时开展期货贸易,以面向本经济区为主,同时面向全省、全国。三是完善省级批发市场。根据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了以贾福林副秘书长为组长,以谢振忠局长为副组长,体改委、计委、财政、税务、工商、银行、铁路、物价、农业部门参加的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继续实行进场成交会员制度,发展了60家新会员,对112名出市代表进行了培训。全年共接待省内外客户3500人次,签订合同180份,成交粮油总量125.3万吨,居全国八大批发市场成交量之首。为进一步发展省级批发市场,已拟定在哈尔滨建一座具有相当规模和综合服务功能的粮食交易大厦,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
    在构建三级粮食市场体系基本框架的同时,各级粮食批发市场还积极推行契约经营,开展期货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仅省级批发市场就签定期货合同80份,85.1万吨;大力发展中介组织,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穿针引线,促成交易。(张占华 宋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