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粮食系统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

1992年,全省粮食系统不仅经济工作成效明显,而且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突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全年以肃贪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着重抓了局直和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满意在基层”、“四职三优”等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对企业实行进档达标、规范化管理,对职工进行“二五”普法教育,对各种经济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全年查处各种经济案件193起,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全系统职工犯罪率降低3%;100%的企业达到环保合格标准要求,许多企业还荣获了“先进职工之家”、“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工厂”、“四无粮库”和“安全文明单位”等称号。全省粮食系统被各级党政机关授予文明单位累计达1459个,其中省文明单位标兵6个,省文明单位30个,地市文明单位623个,省粮食系统文明库、厂、所、队、站239个,县文明单位561个,整个文明单位已占全系统独立核算单位的74.8%。(张占华 宋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