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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

根据总署提出的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哈尔滨海关联系关区实际又制定了六条具体措施。在货运监管工作中,海关坚持简化手续、加速验放的做法。全关区对大中型企业进口的设备和物资,实行报关查验放行“一条龙”服务。落实“马上就办”的要求,哈尔滨海关对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等地大中型企业进口的货物,只要能够转关的,积极主动联系大连、北京、天津等地兄弟海关为其办理转关手续,并随时派出关员到厂监管。支持创汇型企业发展,哈尔滨海关与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联合发文,对该厂实行信誉管理,允许该厂进口的急用物资径直运抵企业,车间后向海关办理报关查验手续。对暂时遇到困难无法对进口物资一次性纳税的企业,海关“放水养鱼”,实行了分批放货、分批缴税的办法。对于要求予以临时减免税照顾的企业,海关积极开展调查,情况属实的,报总署审批。全年先后为企业办理临时减免税经批准的达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