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体制改革综述
1992年,我省大胆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进步的机制,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制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省科委参与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简称《三十六条》)的起草任务。三十六条充分吸取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改革科技体制,放活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经验,大胆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做法,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制定了优惠的政策;为广大农村、企业延揽和吸纳科技人员创造了条件;为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各类企业拓宽了道路;为我省科技进步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自7月15日省委、省政府正式颁布这一规定后,省直有关部门又陆续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进步机制。8月27日,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确定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省科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研究,认为:调整结构,分流人才的措施要积极稳妥,要以放为主,促进绝大多数科研单位转轨变型,促使绝大多数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要在放中求稳,并采取典型引路、市场牵引、分步推进的办法,注意统筹、协调好社会保障措施;要相对稳定一批(最终约10%左右)骨干力量,并根据我省资源特点和行业优势,合理配置重点发展学科,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院所,为龙江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保留后劲。10月份以后,省科委以省属114个科研单位为重点,对全省400多家县以上独立科研单位进行认真、客观、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并提出了下一步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具体的实施意见。
三、繁荣发展技术市场。1992年,我省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技术交易空前活跃。仅1至10月份,全省技术交易额就达39132万元,比1991年全年技术交易额增长了15.9%。先后成立了“黑龙江省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和“黑龙江省技术市场协会”,制定了《黑龙江省技术市场金桥奖表彰奖励办法》。在国家科委和省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科技成果展示会上,全国近5000项经过筛选的科技成果参展,展出招标难题400多项;全省14个地、市均组团参观采购,参观人数超过4万;意向成交3200多项,成交会额4亿多元,有986项通过审查,推荐由省财政和银行给予支持。截止11月,各银行对其中558项落实了贷款24946.5万元。这次展交会体现了“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龙江搭台,全国唱戏”的精神,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四、农村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进行。我省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在农村综合科技体系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向纵深发展。省科委、农委结合软课题研究,在绥化地区和两市一县(绥化市、安达市、肇州县)的两乡一村(绥化市兴福乡、安达市卧里屯乡、肇州县二井子乡奋斗村)进行了深化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借鉴日本农协经验的实验试点。在大量借鉴国外农协经验,紧密结合试点乡、村实际的基础上,三个试点乡村以不同方式组建的农协都已起步运行。
五、县级科技工作出现了新局面。1.总结推广绥化市科技建市的经验。为充分发挥绥化市在全省科技工作中的示范和牵动作用,省政府研究室、省科委、绥化行署于5月份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绥化市实施“科技建市、兴绥富民”发展战略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形成的调查报告陆续发表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科技》等报刊杂志上,在省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9月份,由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发展县域经济工作会议曾组织各市、地、县委书记到绥化市进行了参观学习。绥化市科技建市的经验得到了推广,为县级科技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也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方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县(市)科技工作达标活动已在全省展开。许多县(市)党委和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并将其纳入了议事日程。各地在开展这项活动时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一是认识较高,行动迅速,把科技达标工作当做发展经济的硬任务来抓。二是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突出了重点。三是把进行科技达标工作与科教兴县和开展“四个一体化”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作风扎实,逐条对照国家标准,针对存在的差距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达标。(潘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