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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市场综述

我省技术市场在“放开、搞活、扶植、引导”方针的指导下,1992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5.4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技术市场发展跃上新台阶。
    一、加强技术市场法制建设,优化技术市场环境。在全面范围进行的《技术合同法》、《专利法》、《黑龙江省市场管理条例》普及教育基础上,以《技术合同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再次掀起宣传贯彻《技术合同法》,学习《黑龙江省技术合同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技术经营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热潮,增强了全省科技进步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了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法律环境。
    二、培育技术市场体系,促进技术市场繁荣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健全和完善了省、地、市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县级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筹建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全省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着手建立全省农村技术市场管理与经营服务支撑体系,发展以科技为先导的技农贸结合的农业全程服务体系,引导农村经济向以科技为支柱的市场经济转轨;加强大中型企业在技术市场中吸收与开发技术成果及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优势;探索培育发展外向型技术市场,发挥黑龙江省地理优势,建设好黑河、绥芬河沿边城市技术贸易窗口;培育多层次技术经营体系,发展以各地区各行业科技开发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开发经营体系f培育高新技术市场,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办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建立全省计算机辅助信息网络系统、开辟技术市场信息流通渠道;加强省级技术市场建设,设置2万元的科技成果发展储备基金,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促进技术市场发育;成立黑龙江省技术市场协会,开展技术市场理论研究,指导技术市场迅速发展;设立“黑龙江省技术市场金桥奖”,表彰奖励全省在技术市场上施展才华的优胜者。
    三、技术市场交易空前活跃,呈现良好发展态势。1992年全省成交技术合同共8002项,合同金额为54055万元,比上年猛增1.6倍,每项技术合同平均交易额达6.8万元,比上年增长2倍。全省技术贸易机构增加到2692个,从事科技人员达5.5万人,技术贸易队伍不断壮大。其中高级职称占20.4%,中级职称占57.6%,初级职称占21%,他们在技术交易活动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全省成交的技术合同中,技术服务合同仍占最高比例,占总合同项数的72%和总金额的38%;其次是技术开发合同,占总合同项数的14%和总金额的34%;其余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合同项数分别占总合同项数的7.3%和6.8%,合同金额分别占总金额的23.6%和4.3%,保持我省技术市场以技术服务为主、技术开发为辅的局面。在全省技术交易中,科研机构已成为最大卖方,出让技术成果3222项,占总合同项数的40.3%,合同金额为16961万元,占总金额的31.4%。大中型企业则处于技术成果买、卖的双向主体地位,它们出让了1808项技术成果,金额为13614万元,分别占总合同项数和总金额的22.6%和25.2%。在受让技术服务的社会经济目标方面,用于促进工业发展项目最多,达4247项,占总项数的53%,金额为37999万元,占总金额的70.3%。其次促进农林渔业发展的项目为1013项,金额达2779万元,分别占总项数和总金额的12.7%和5%。1992年有6222项技术成果流向全省,技术成果自给率达77.8%,其余1780项技术成果流向全国38个省市。(王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