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地质勘查秩序全面好转

1992年全省62个地勘单位资格审查全部完成,受理勘查登记项目154个,登记发证115项,自动撤销及退回不予登记项目19项,延续施工项目36项。同时,根据地矿部和省政府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的要求,全省各地勘单位、勘查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地矿主管部门进行了地勘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勘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的自检报告。通过以上工作使我省地质勘查秩序全面好转。(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