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综述

1992年,全省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这个大课题,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科技兴省服务。我省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九年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配制度改革和成人高等教育等项工作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一、优化教育结构,改革教育体制。1992年,在巩固普及初等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加快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步伐,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盲童、聋哑儿童、弱智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100%、85%、75.1%;全省4—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分别达到58.2%和86.2%。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全省普通高中由上年的578所调整到550所,在校学生数由1991年的272616人,减少到1992年的265400人。大力发展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职业中学由上年的462所,发展到477所,在校学生由1991年的142415人,增加到1992年的142705人。扩大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比1991年增加了2706人。继续调整了普通高校的层次结构、学科结构和专业结构。重点发展了我省支柱产业和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急需的农业、工科、财经、外语、外贸等短缺学科和专业。1992年共新增本专科专业14个。对管理干部学院、职工大学进行了调整。管理干部学院已由1991年的10所减少为5所。全省初步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体系框架,步入了与我省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轨道。加大了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初步释放了教育内部潜能。1992年,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上,按照“分级办学、分级负责”的体制,积极放权于市(县)政府,进一步增强了地方政府按照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对教育的统筹决策权。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学校活力。在办学体制改革上,积极探索以国家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多种形式办学的新路子。
    二、以实施义务教育为重点,为抓好国民教育的奠基工程开辟了新途径。1992年,继续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为主线,以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为杠杆,在全省15%左右的人口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正在保质保量地进行。根据国家教委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精神,调整了全省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到1995年全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口地区将由原来的45%提高到50%左右。继续加强了中小学规范化建设,使中、小学达到基本合格以上规范化学校比例分别由前一年的30%、32%提高到35.5%和40%。初中薄弱状况大大改善,教学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开展了首次教学成果评奖工作。
    职业技术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1992年,采取倾斜政策,加强了骨干示范学校建设,20所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办学条件和综合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到1992年,全省已有15%的农职高中达到规范化要求。调整了职业技术学校专业结构,发展了民族职业技术教育。加强了职业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扫盲工作。开展了职工教育为企业深化改革服务的调研工作,组织了企业职工全员培训,截止到1992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全员培训率达到40%以上。结合农民奔小康,开展了以百万知青技术培训为内容的第二届“燎原之冬”活动。全年扫除文盲7.1万人,使农村15~44周岁青壮年文盲比例下降到3%以下。
    三、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出现了新局面。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向深层次发展。1992年,紧紧围绕为农民奔小康服务,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为中心,继续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总结推广讷河等10个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和齐齐哈尔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经验,认真研究“贫、富、边”三类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重点推广了讷河(富裕县代表)、桦南(贫困县代表)和密山(边境县代表)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经验。全面推进农科教结合。在农科教结合的内容与机制上进行探索,取得了较大突破。加快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探索经科教统筹结合的新模式。1992年,以改革高中办学模式、初中升学制度和加强社区教育工作为突破口,稳步启动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改进高中办学模式,实行高三分流改革试点;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实际,开展职业技术和职前岗位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行了初中升高中考试制度改革试验,打破了单纯文化课择选的招生考试制度,实行保送、择优和定数配额相结合的中考制度,有效地克服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在哈、齐、牡、佳等大中城市,积极进行了社区教育试点,为教育与经济的结合奠定了基础。
    四、依靠人民办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有了新的进展。1992年,坚持依靠人民办教育,不断完善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两个增长”,学校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大力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坚持原有危房和受灾新增危房改造一起进行,全省共筹措资金7亿元,圆满地完成了学校危房改造任务,使危房率降到1%以下,95%的校舍面积实现了砖瓦化。被国家教委、财政部授予“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先进省”称号。重点加强了农、医、师和工科院校配套设施和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经过一年努力投资765万元,完成项目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中师标准化建设得到了加强,到1992年底,已有14座中师学校达到标准化,占现有中师学校的5%,卫星电视教育台、站的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全省现已建台14座,建站56个。为了节约经费支出,在农村30%的学校推广节能、高效、卫生、安全的“燃池取暖法”,节约取暖费1300多万元。加强了勤工俭学工作,全年勤工俭学收入2.6亿元,补充了教育经费的不足。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待遇。1992年,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师范教育的方针,重点抓好高师和中师内部和外部建设努力改善师范院校办学条件,提高师范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了师资培训工作,通过自学考试渠道,加快了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步伐,同时加强职后继续教育。大力扶持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化年龄结构,加强师资队伍梯队建设。在高校教师职务评聘中,采取倾斜政策,破格提拔中、青年教师。在提高教师待遇上,落实了教师教龄满30年退休后发全薪的政策,重点解决拖欠民办、公办教师工资问题。一年来,为省属高校兴建教工住宅1.7万平方米,表彰奖励119名优秀中小学校长,100名中小学优秀体育教师,促进了尊师重教风气的形成。
    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打通人才通往农村和乡镇企业的渠道。1992年,继续实行了国家任务计划和省内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体制。继续实行单独定向招收县、乡以下学生的制度,并扩大了范围。在原来农、医、师范校实行的本科50%、专科80%定向招生的基础上,增加了工科、财经类高校的定向招生,扩大了“边境推荐生”的试点和招生规模,增加了8个贫困县和边境县的定向招生名额。扩大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数量。在有潜力的高校招收部分自费不包分配的学生,为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培养人才。对电视大学和条件较好的成人高校及中专适当增加对区街工业和乡镇企业及农村的招生数量。1992年共招收合同委托生、自费生7200多人。进一步对独联体各国开放,组织29所高校与独联体各国进行教育交流,共派出自费留学生23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