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委对绥化等九县(市)制订倾斜政策
省教委积极支持绥化等九县(市)率先登上经济发展新台阶,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制订了如下教育倾斜政策:(一)充分尊重九县(市)政府对本地中等以下教育的统筹决策权。九县(市)政府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需要,确定本地中等以下教育的布局、结构和规模。(二)在高等学校招生中,适当增加九县(市)定向生、委托生、自费生和有实践经验考生的招生数量,引导高级专门人才向九县(市)流动;同时,各类成人中专招生将对九县(市)适当放开。(三)在师范院校毕业分配工作中,允许九县(市)重点高中不受生源限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高师院校毕业生,提高九县(市)中学师资水平。(四)在教育经费等筹措工作中,允许九县(市)自行确定高中阶段学生学费的收费标准。(五)先行在九县(市)中小学进行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