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高等教育概述
1992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教育目标、专业结构,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高等教育更加适应社会需求和我省经济的发展。全省现有普通高等学校42所,其中省属院校28所,部委所属院校14所。本、专科在校学生85149人。培养研究生的单位22所,在学研究生3919人(含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553人,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3366人)。当年招生人数,本、专科招生28810人,研究生1351人(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87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164人)。1992年,全省本、专科毕业生22590人,毕业研究生1214人(含博士研究生132人,硕士研究生1082人)。全省高等学校教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现有教职工41963人,其中专任教师15642人(其中教授789人,副教授3274人,讲师6733人,助教4214人,教员633人)。
全省高等学校师生努力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加深了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澄清了一些理论上的是非;各高等学校还认真地组织了师生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高等学校的政治局面稳定,教风、学风有了很大转变,潜心于学习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基本技能的学生人数比例有了大幅度上升。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在全省高等学校受到普通重视,并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更大发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也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并取得了很大成绩。
高等学校根据市场经济形势的需要,拓宽专业口径和服务范围,扩大现有专业培养能力,增加急需和短缺的专业和学科,重点增加了专科层次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1992年,部分高等学校重点增加了财经、农村应用技术、旅游、化工、电子等急需专业14个。哈尔滨工业大学增设了国际金融、国际经济、精细化工、机械电子工程等本科专业和公共关系专科专业;哈尔滨师范大学增设了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旅游外语(英、俄语)和工艺美术;东北农学院增设了农村机电一体化、农村建筑专科专业。
为使高等教育更具有活力,释放高校内部潜能,逐步扩大了高校在招生计划、专业调整、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工资分配、对外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使高校面向社会办学新体制的形成有了可能和必要条件。继东北农学院、绥化师范专科学校综合改革之后,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也进行了综合改革试点。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的水利施工、黑龙江机电专科学校的电机制造、黑龙江交通专科学校的道桥、黑龙江冶金测量专科学校的工程测量等4个专业也继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的专业改革之后进行了专业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教育教学、生产、科研、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
师资队伍建设又有新起色,各高等学校采取倾斜政策,破格提拔中、青年教师以形成教师队伍的阶梯式结构。1992年,全省高等学校共评聘45岁以下正教授10名,占通过教授总数的5%;40岁以下的副教授160名,占通过副教授总数的31%。为稳定师资队伍,各高校通过省教委设法解决教师的待遇,尤其是住房等实际困难。1992年,省教委争取省财政投入省属高校建设教工住宅资金,共建成17000平方米,解决了340户教师的住房,并对取得博士学位学成归国的教师优先安排住房;为加速解决高等学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黑龙江大学、黑龙江中医学院等高等学校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多渠道筹措建房资金,可望在1993年基本解决住房困难。
全省高校进一步改革招生制度。除继续巩固和完善原有措施外,又在原来农、医、师院校实行的本科50%、专科80%定向招生的基础上,增加了工科、财经类高校的定向招生,增加8个贫困县和边境县的定向招生名额。并继续在东北农学院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92年还招收了合同委托生、自费生7200人,其中很多人将到乡镇企业工作。同时,东北农学院等5所院校从参加当年高考成绩较好的学生中招收自费生,实行只发文凭,不包分配的办学形式试点。部委院校则利用自身优势,招收了1600多名工科自费生(含合同委托生)。此外,我省28所高校还利用地缘优势,根据用人市场需要,同独联体各国进行教育交流,派出自费留学生2300多人,相当于省属高校现有俄语人才培养能力的15倍。
各高等学校在1992年,加大投资以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重点是农、医、师和工科院校配套设施和重点学科、重点专业。一年投资765万元,完成项目的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全部按计划如期交付使用,从而保证了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科技兴农”、“科技兴省”的号召,全省高校在相应政策的引导、鼓励下,以自身的科研优势,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目前,42所高校几乎都兴办了校办产业,年创利润500多万元。黑龙江中医学院的中药厂年创产值1000万元,实现利润150多万元。为鼓励高校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开发推广工作,走出校门直接服务经济建设,在高校职称评定中,省教委单独下达指标在东北农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评聘了10名推广型教授和副教授;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地方的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省教委、省经委、工商银行共同组织开展的推进高校企业科技合作活动中,八所高等学校与80个企业共同签订合同136项,已列入省经委科技成果转移计划的89项,共安排资金3068万元,这些项目完成可年创产值2亿元,利税4000多万元。7月,22所高校又参加了“92全国科技成果展交会”,共展出320项新产品、新技术,14所高校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72项,收取技术、产品转让费1100万元,项目实施总额达2.3亿元;签订意向性合同110项,成交额1500万元。(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