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始实施“希望工程”
我省从1992年8月开始实施“希望工程”,建立了“希望工程黑龙江助学基金”。旨在通过社会集资救助因贫困而失学的适龄青少年。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希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救助工作的总体规划。整个救助工作实施到“九五”末期。1993年,省里拟救助失学中小学生6000名,1993年拟建8所“希望小学”。“希望工程”向全社会发出集资号召:“救助一个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就是创造人类文明的一个希望”。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这项活动,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级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捐助和交纳特殊党费、团费等形式积极参加支持“希望工程”。集资工作将采取自愿捐助的方法,积极争取各社会团体和社会群众以及海外人士的资助,并努力创造更多的形式。(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