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992年11月,省教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省教委重申,金省各小学必须坚决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10条规定,并强调小学生课外作业量:一年级基本不留课外作业;二、三年级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不准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练习,不准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自1992年秋季开始,一律停印停发小学各年级练习册、习题集。在普及初中的地方,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实行就近分配入学。省教委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措施,坚决杜绝假期补课现象。各学校必须按照省教委规定的校历,按时开学,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不得在假期组织任何年级学生补课,教师不得组织本班或本年级学生补课。(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