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中教育有新规定
1992年12月2日,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同时印发我省《关于实施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的具体办法》,对成人高中教育做出新的规定:成人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使已经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经系统学习,基本达到高中毕业水平。经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职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方可举办成人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和教学计划应报请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成人高中课程由文化课和专业课或职业技术课两部分组成。从业人员分文、理科设置课程;社会青年参加成人高中学习,不分文理科。成人高中可采取业余、半脱产、脱产等学习形式。课程安排可单科独进、双科或多科并进。业余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1993年开始,文化课程按国家教委重新组织编写的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文化课和结业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命题,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专业课的结业考试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命题、考试和评卷;职业技术课的考试分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考核标准的制订及考务工作,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也可委托县、市(地、市业务主管部门)工人技术考核机构进行。成人高中毕业证书和单科结业证书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学校颁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单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