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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工作综述

1992年全省修志工作在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了确保修志工作的正常进行,首先,于4月8日召开了全省修志系统落实责任状总结表彰大会,会上为1990—1991年度获修志先进荣誉称号的104个集体和249名个人颁发了奖状和证书。对承编省志完成修志任务的石油、金融、财政、哈铁、国营农场、电力、煤炭、水利、农业、畜牧、审计、人事编制、大事记13个编写单位给予表彰奖励。11月26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地方志编委会又评选出1992年度全省修志战线先进集体144个,先进工作者249名。加强了地方志学会工作的领导,促进学术研究。4月21日召开了省地方志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2名常务理事组成的常务理事会。5月29—30日,在黑河市召开了全省地方志学会秘书长会议。交流了学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经验,会议还就如何加强学会的思想、组织与业务建设及如何广泛开展学会活动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为促进方志学研究深入开展,指导修志,3月5日,省地方志学会发布《关于省地方志学会第五届年会征集评选优秀论文的通知》。在省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中《黑龙江省志·金融志》、《巴彦县志》分别荣获编著二等奖和佳作奖。
    进一步总结坚持不懈地完成编史修志经验。4月28日,哈尔滨市志办召开了修志10年座谈会,并举办了“哈尔滨修志十年成果展览”。为搞好地方志的发行和外贸出口,1992年经中华书局外图书贸易部出口《黑龙江省志》的《大事记》、《审计志》、《财政志》、《国营农场志》及大庆、桦南、桦川、望奎、林甸、鸡东、宾县、尚志、嘉荫等市县志,每种60册左右。经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图书贸易渠道对外销售的地方志约30种,1500册左右。
    加强志稿审定和志书出版工作。1992年,省地方志办公室与省志各有关承编单位共同组织召开了《黑龙江省志》的《广播电视志》、《物资志》、《农机志》、《宗教志》等20部志稿评议会,同时于6月份还召开了《牡丹江志稿》评议会。1992年底,《黑龙江省志》共有《国营农场志》、《审计志》、《铁路志》、《电力工业志》、《人事编制志》5部分志出版,同时出版了《黑龙江人物传略》第四辑、定稿交付出版的有《煤炭工业志》、《农业志》、《畜牧志》、《水利志》、《外事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及《轻工志》的《烟草编》、《纺织工业编》等10部分志(专编)。年底七台河、孙吴、逊克、龙江、尚志、嫩江、宾县、饶河、兰西、汤原、克山、萝北、虎林、勃利等14部市县志和《萝北县情》、《依安县情》(1986—1987)及《合江林管局志》、《朗乡林业局志》等志书出版。(柳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