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
1992年,省卫生厅突出抓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分期达标工作。按国家标准,经国家5个部委联合考核,全省第一批达标的7个县(市)中有5个达到国家标准,2个基本达标。经省政府批准,确定从1992年每年的9月12日为全省初级卫生保健宣传日。在1992年的宣传日中,全省共设宣传点1798处,出动宣传车198台次,发放宣传品36万多份。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1992年省卫生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八五”期间为农村培养卫生技术人才的意见》、《黑龙江省城市医院支农工作方案》、《全省卫生部门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实现小康战略目标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加强、改变农村卫生工作提供了可靠政策保证。同时多方集资,多层次、多渠道地增加农村卫生事业投入。1992年,国家、省和各地、市、县、乡共筹资1315万元,对80个中心乡卫生院和10个县防疫站、10个县妇幼保健站进行建设,修建房屋20842平方米,装备了必需的仪器设备。全省农村继续稳步推行集资医疗制度。截止1992年底,全省农村卫生所覆盖率达97.6%,集体办所率达88.0%,有29.2%的卫生所达到甲级所标准。2706个村兴办了集资医疗,集资医疗面比上一年扩大了3倍;1056个村恢复了合作医疗,比上一年净增898个村。为加快提高农村卫生技术水平,省卫生厅还组织城市医院开展了卫生支农活动。有19所省、市级医院承担了对18个边境县和8个贫困县的支农任务。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全省共下派医疗队245支、医务人员1206名,深入到67个县(市)、148个乡(镇)、611个村,共诊疗病人74729人次,开展手术2101例,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34项,无偿捐赠设备734台(件),捐款79922元,进行教学指导409次,举办业务培训班173次,同时,各级医院还免费代培进修人员381人次。卫生支农活动受到了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普遍欢迎。(尹冀源 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