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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全省宗教工作综述

为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有利于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省宗教事务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1月2日颁发。省宗教事务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及有关配套文件。
    5月,省政府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决定对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整顿登记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参加的整顿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周铁农副省长为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宗教事务局。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或指定部门抓此项工作。6月份,省宗教局与牡丹江市宗教事务处等单位在海林县进行整顿登记试点工作。9月份,全省召开整顿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海林现场会。年终,全省已有23个市县基本结束整顿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省宗教事务局针对全省宗教政策检查中发现部分市县的宗教房产尚未落实的问题,重点抓了齐齐哈尔、牡丹江、哈尔滨等地的宗教房产落实工作。对解决难度大的房产问题,由局领导出面与当地政府研究落实。省宗教事务局协助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省基督教协会解决了固定的办公处所。
    省级各宗教爱国团体一年中,先后学习了邓小平同志今年初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报告等文件。我国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后,全省宗教界知名人士在哈召开座谈会。他们用亲身经历说明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尊重人权,公民的信仰自由受到宪法、法律以及党和政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保护,并表示率领信教群众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多做贡献。全省各宗教团体于年中接待了众多外宾和台湾、香港等地同胞。仅中华东正教会哈尔滨教会就接待外宾达1535人次,港、台同胞94人次。
    省伊斯兰教协会一年中,先后到绥化、海伦、安达、大庆等地清真寺指导工作。6月19日,呼兰清寺举行挂幛仪式。省、市伊斯兰教协会、呼兰县政府、呼兰县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仪式。郑隆慧教长为海里凡刘春祥挂了幛子。8月2日,省基督教协会在哈尔滨大直街礼拜堂按立了7位牧师。(杨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