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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1992年全省劳动工作综述

1992年全省劳动工作综述
     省劳动局局长 张 富
    1992年,全省各级劳动部门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真抓实干,使各项劳动工作特别是企业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迈出较大步伐。在劳动制度改革方面,全省参加改革的企业达2669户,涉及职工110万人,分别占全省企业和职工总数的5.8%和15.1%。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541户,涉及职工108.4万人,分别占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职工总数的15.5%和21.8%;集体所有制企业128户,涉及职工1.6万人,分别占集体所有制企业和职工总数的0.4%和6.7%。在这些企业中,进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企业640户,职工46.2万人;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533户,职工24.1万人;实行优化劳动组合与合同化管理的企业1496户,职工39.7万人。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向调控收企业工资总额、放活企业内部分配的方向深化。继续推进和完善了工效挂钩办法,全面推行了复合指标挂钩,全省实行工效挂钩的全民企业已达4356户,职工131.6万人,分别占全民企业和职工总数的30. 8%和38.1%。全省还在森工、粮食系统部分企业试行了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浮动包干的办法。积极推行了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有效的企业内部分配形式和办法,全省有100多户企业进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企业内部分配形式灵活多样。在社会保险改革方面,以待业、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待业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承受能力有较大的增强,全年共收缴待业保险基金7800万元,为4万名职工提供了生活救济。全省已有15413户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全年收缴保险基金13.47亿元,拨付退休费12.72亿元。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工伤保险也在积极进行试点和探索。
    二、劳动就业超额完成年度安置计划。全年共安置城镇待业人员26.22万人,比计划超额14%。其中固定性安置23.85万人,临时性安置2.37万人,待业率控制在3%以下,促进了社会安定。劳务市场进一步发展全省职业介绍机构达到1540个,为81.22万人提供了就业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到18151户,职工121万人,产值达87.73亿元,利税6.81亿元。
    三、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有所加强。全年共培训初级工16.4万人、中级工23.5万人、高级工4.4万人、技师2900人,培训待业人员23万人。全省各类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11.3万人,每年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3万人。培训质量有所提高,培训规模有所扩大。
    四、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了安会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查处了事故隐患,堵塞漏洞,促进了我省安全生产的进一步好转。全年县以上工业企业死亡708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07%。
    五、劳动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出台了《黑龙江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国营企业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试点意见。各级劳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省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