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市场进一步得到培育和发展
到1992年来,全省已开办各级各类劳务市场1540个,初步形成了市(地)、县(区)、乡(镇)三级服务网络。全省累计到各级劳务市场要求就业和交流的达380万人,成交243万人。其中1992年要求就业和交流的有81.22万人,成交60.1万人,成交率达74%。
各地劳务市场的服务内容已从初期的单项服务,扩大到多项服务,其中包括为求职人员选择和介绍就业;为用工单位推荐劳动力;为企业调剂余缺劳动力;开展技术工作交流;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行指导和组织管理;对外埠劳动力进行登记、管理;家庭服务介绍;组织劳务输出;劳动技能培训、劳务信息咨询等项综合服务。服务方式大体有三种:一是经常性的交流活动。劳务市场设有固定场所,坚持常年办公,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到劳务市场登记洽谈,进行交流活动.;二是单项集中活动,如为农村输出剩余劳动力,交流技术工人等;三是举办综合性的集中的劳务交流活动,定期召开多功能、多内容的劳务市场大会。(柳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