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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1992年,全省企业工资工作紧紧围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积极开展工作,进行了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按职工实际劳动贡献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岗位技能工资制的改革试点。全省共有116户国有企业开始试点,涉及职工22.5万人,其中56户企业经验收批准后正式运行。继续推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户数已达4356户,职工131.6万人,分别占企业总户数和职工总人数的30.8%和38.1%,有三市二县(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杜蒙、讷河县)继续实行总挂;集体所有制企业有951户,11.8万名职工实行了工效挂钩,分别占企业总户数和职工总人数的4.1%和11.8%。加强企业工资工作管理,建立企业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省劳动局出台了《关于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挂钩企业使用效益工资升级办法、各类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非挂钩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的确定以及企业工资基础管理工作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92年,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163.8亿元,比上年提高11.5%;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277元,比上年提高9.8%。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125.6亿元,比上年提高12.1%;职工年平均工资2518元,比上年提高10%。(韩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