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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辟建南苑外商投资区

为了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齐齐哈尔市在市区南缘划出专门地块,辟建了南苑外商投资区,对外招商引资。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优惠政策和办法,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投资区先后同日本、韩国、美国、香港、新加坡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37家公司建立业务联系,洽谈项目110个,接待外商156人次。到1992年末申办进区建厂的项目16个,总投资4202万美元,其中外方投资1551.7万美元。这些项目全部投产后,可实现产值5.45亿元,利税1.5亿元,出口创汇5198万美元。已经省批准合同章程和注册登记的10个合资项目中有6个项目已进工区建设。1992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10万元,土建完成7457平方米。1平方公里的启动区已完成南苑路主干道的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13.4万元。年末,新昌食品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完成了土建工程,正在试生产和安装调试设备。此外,还与外商签订9个项目15万平方米的土地有偿使用协议,可收取土地出让金1100多万元。(付根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