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龙江县县长 于 龙
1992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推进科技进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由点试验向面上推开。加快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改革,完善了承包制和“向前移位,进档达标”经济目标责任制,强化了自主经营机制和动力激励机制。国合商业企业实行了“四放开”。进行了包租柜台试点,收效明显。同时,各类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发展较快,建立各类市场6个,新办农贸大集2处。实行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全县普遍推行了社会保险制度,23个乡镇均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县已有162个单位实行了这一办法,收缴公积金36万元。处理旧公房583户4万多平方米,占应处理公房面积的85%。机构改革以及其它各项改革也已经开始起步,有15个单位撤销了行政机构,变为经济实体或合属办公。转变了政府职能,增强了政府的服务功能。还推行了集体所有制职工待业保险和医疗癌症保险,实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农业大灾之年夺得丰收。全县农业总产值实现54000万元;粮豆薯总产量10.02亿斤,是第三个超10亿斤丰收年;大牲畜存栏98518头,其中奶牛1.5万头,比O上年增长15.7%,羊存栏19.5万只,增长12.9%,乡镇企业实现产值37900万元,增长
11.6%;销售收入实现38200万元,增长18.3%;利润实现3197万元,增长14.2%;税利实现2139万元,增长22.2%。
2.工业扭亏增盈成效显著。全县乡以上工业出现了“五增一降一活”的喜人局面。即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主要产品产量均比上年同期增长,预算内企业亏损面有所下降,亏损额大幅减少,一些骨干企业都活了起来。
3.城乡市场繁荣活跃。全县社会零售商品总额实现35755万元,比上年增长12.3%。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生活费支出增加。
4.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全县共拆借引进资金1.5亿元,外贸出口额达5650万元,完成联合项目18项,创造产值500万元,利税75万元,外经外贸项目3个,劳务输出495人次,实现效益92万元。
5.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全县财政收入实现4576.7万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工商税收入3507万元,增长27.7%。
城乡基本建设加快速度。1992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共完成2365万元,投资项目32个,年初县政府制订的9件实事基本完成,使交通、通讯、居民住宅、办学条件均有了较大改善。地方道路建设连续3年在全省夺得银牌的基础上,1992年夺得金牌。
科教、文卫事业有了新发展。推广应用了17项农业生产新技术,进行了17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总投资1190万元,当年新增产值800万元。开发新产品14个。全县初等教育“三率”均达到99.9%,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县。
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专项打击,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好转。全年刑事案件综合发案率比上年降低30.9%,破案率在62.2%以上,提高75%。
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又有提高。全年安置就业人员2000人,职工年均工资1765元,比上年增长14.8%,农村人均收入725.7元,增长6.1%。城乡人民储蓄存款余额18368万元,增长9.9%,自来水用户新增550户,新铺设地下排水管道1824延长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