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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2年11月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大庆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月12日,大庆市人民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发布会。
    1992年4月动工兴建的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2平方公里,由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理服务园区、文化娱乐区、居住生活区5个综合体组成。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将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医药合成、电子仪器仪表技术等。开发区将分两期进行建设,计划10年建成。预计到2001年,实现利税25.5亿元,创汇2亿美元。1992年开发区起步区为1.33平方公里,软、硬环境建设进展较快。出台了优惠政策,高速优质地建起了基础设施,具备了进区办厂条件。先后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台湾、香港和四通集团等国内外客商4000余人进行了项目洽谈,收集各类项目2350项。目前已有108家企业在开发区注册,当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4728万元。开发区还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40多所院校和20多个科研单位建立了联系。(单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