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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

1992年8月17日至21日,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对大庆的城市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团认为,大庆的城市卫生面貌有十大变化,三大突破,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双管齐下,创出了自己特色。城市卫生建设在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开展竞赛评比等方面做得比较突出。检查团认为,大庆市的城市卫生工作已达到了地市级全国卫生城市的标准。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大庆市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李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