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军: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全面开创经济工作新局面
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全面开创经济工作新局面
木兰县县长 吴海军
1992年,我县全面实施“调整结构,综合开发,依靠科教,增加效益,强农富民,兴工富县”的发展战略,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经过全县人民的奋力拚搏,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全县社会总产值实现4.6亿元,比上年增长2%;国民生产总值实现2.15亿元,增长4%。其中农业总产值实现2.1亿元,粮食获得历史上第四个丰收年,多种经营收入增长17%,乡镇企业总产值增长25%,实现利税增长23%。全县乡镇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0%,产品销售额增长13%,预算内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增长98%,项目开发总投资达1598万元,新增产值1500万元,新增利税150万元,新增工业储备能力2000万元。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现1.7亿元,增长5%,集市贸易成效额增长46.4%,外贸出口总额增长40.5%,地方财政自有收入增长2.69%。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振兴,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地提高,全县农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长16.6%,预算内工业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增长15.8%,全县人均储蓄440元,饮食结构和居住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为振兴木兰经济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果。改革使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的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转换之后,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改革使企业经营机制日臻完善。我们在大力推行企业“三大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认真贯彻了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转换了职能,完善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使企业走向了市场。改革使商业开拓了新的局面。在“四放开”的基础上,实行了“两权分离”,将柜台、企业租赁给职工经营,使亏损局面出现了转机。全县商业系统比1991年减亏50.4万元,出现了稳步发展的好势头。改革使机关分流办实体形成了热潮。仅农委系统就兴办服务性经济实体77个,实现利润66万多元。改革使科技、环保、土地等项事业迅速发展。在科技改革上重点实施了经科教结合的发展战略,在环保改革上重点实施了“双S工程”,推行了四种生态农业经济区的经验,在土地改革上主要清理了隐形市场,实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保险改革上突出推行了职工待业和养老保险制度。在住房制度改革上主要采取集资建房,住房买债券、缴纳住房保证金、吸引外资开发小区等项措施,物资、医药、粮食等部门也先后实行了“四放开”的做法,转换了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在政治体制的改革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以“选聘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要素的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