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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袁成贵收受贿赂案

1988年6月山河人民医院院长王某,为了要求县里快点拨给该院修建费问题,曾去五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成贵家里送给袁1000元人民币。1988年6月,县体委申请建办公楼,袁表示同意,并先借给体委7万元人民币,体委主任为表示感谢,送给袁2000元人民币。1987年9月,袁的女儿结婚,有300多人送礼,收礼金9000多元。1988年5月袁在建房时,用工费3374元未付,多领建房公助金2400多元。袁成贵身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女儿结婚大量收礼,违犯了党的纪律,中共松花江地委、行署分别决定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销副县长职务处分。 (温 今 张 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