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9月14至1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细则》、《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纠纷仲裁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作出了《关于批准〈哈尔滨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会议初步审议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草案)》、《黑龙江省关于违反矿山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分别听取并审议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细则(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纠纷仲裁条例(草案)》的说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的说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说明、《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方针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情况的报告和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干部的任免事项。 (赵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