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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14号文件”和《暂行规定》落实情况

受省委委托,1993年6月6日至28日,省政协党组和省委统战部抽调26名干部,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4位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队,深入到10个市、3个地区、13个县(市、区)对中发[1989]14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此同时,还召开了各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了对两个文件贯彻落实的意见。在此之前,省委还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先进行了自查。7月9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对两个文件检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决定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的意见和措施。在省政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上,省委统战部长、省政协副主席谭方之代表省委通报了我省贯彻执行两个文件的情况及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意见,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并取得了共识。 (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