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为企业清收债款
我省法院系统针对一些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经济效益差、外欠资金数较大,导致资金紧张、缺乏活力、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1993年把依法为企业清收债款提上重要日程,开展了清收债款会战。各级法院抽调审判人员,集中力量,按地区统一安排,开展了阶段性、区域性的清债会战。会战中多采取简洁、灵活、高效的调解方式和审判、执行一条龙的方法加快办案速度。全省法院共审结这类案件17979件,解决债权标的额8.9亿元,已为企业索回债款3.58亿元,缓解了这些企业资金紧张的困难,增强了经济活力,促进了企业优化结构。各级法院还在运用审判职能依法清收债款的同时,针对这些企业在经营观念、经营机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仅上半年就提出司法建议1300多条,举办经济法律培训班培训企业管理人员3600多人次,帮助审查完善经济合同4000多份,为800多个企业建立了合同档案。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并为这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吴忠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