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机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决定,省检察院机关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争上游、创一流、做奉献”的活动(简称“争创”活动)于1993年初开始启动。1993年开展这一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实现《1993年全省检察工作计划要点》的各项内容,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法纪检察,积极开展其他各项检察业务,通过加强检察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法律监督的整体功能,为加快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实现这一任务,省院党组指导建立了操作性强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体制、法律、纪律、责任制、技术、物资、综合服务、外部条件等10项保障机制,以及正确决策、信息反馈、督办检查、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激烈竞争、总结提高等7项推进机制。11月13日,省院总结、修订并下发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争先创优激励机制方案》。“争创”活动开展一年来,反贪污贿赂、打击刑事犯罪和法纪检察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他各项工作都有新的提高,均达到或超过预定的目标。全省检察机关共有三硕工作指标居全国检察系统前列,两项居全国第二位,三项居全国第三位,一项居全国第四位。省院机关在“争创”活动中,成绩突出,年底,省“文明办”批准省检察院机关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 (曲登瑞)